重要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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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大商所——关于生猪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大商所发〔2020〕665号    时间:2021-01-06    浏览:1565次


各相关单位:

  生猪期货已由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生猪期货自2021年1月8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

  二、上市交易合约

  首批为LH2109、LH2111、LH2201。

  三、交易保证金水平、涨跌停板幅度

  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8%,新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16%。

  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8%,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15%。

  其他规定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四、交易限额

  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500手,其中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所有月份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限制。

  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其他规定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五、交易手续费

  交易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日内交易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

  六、交割手续费、仓储费

  交割手续费为1元/吨,暂不收取;仓储费为5元/吨·天。

  七、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业务手续费

  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业务手续费为0元/吨。

  八、持仓信息公布

  每交易日结算后,交易所将按规定公布合约相关成交量和持仓量。

  九、标准仓单注册起始日

  2021年8月2日起,交易所开始办理标准仓单注册业务。

  十、检验委托及费用支付

  检验费为3000元/3手,不足3手按3手收取。由交易所委托指定质检机构检验,检验费暂由交易所承担。

  新合约的挂牌基准价、交割区域、地区升贴水、指定质检机构、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车板交割场所等事项由交易所于上市前另行通知。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生猪期货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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